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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 出门看黄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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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出了李家园古玩市场,马义看天色还早,就寻思着找一个僻静的地方,将天庚石炼制成匕首。随即他就想起滨海市郊的水库,库区来往人员少,确实是理想之地,他还可以躲进涵洞炼刀,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,不至于会惊世骇俗。

    现在问题的关键是,那风水宝地会不会仍然被野鸳鸯占用。上次他就在那恶作剧了一对野鸳鸯。这次与上回不同,上回他是去那边缅怀历史,撞见什么不撞见什么其实都不无所谓,作为身负异能的成年人,看到野鸳鸯打野战,眼睛都不会长针眼。

    而这次,他是来炼刀的,万一遇上不干净的东西,邪气入侵,会影响匕首的灵性。再说了,当自己正运用无根火炼刀的时候,万一被人撞到,他们还不得将他当作妖怪!吓着他们算是轻的,如果他们将此事传扬出去,估计燕赤霞都会返生,专门出来把他当妖怪给灭了。

    所以为了慎重起见,他走到古玩门场口的一个地摊,那里没有古董珍玩,却摆着各种版本的的黄历,他郑重挑选一本拿起,然后以虔诚之心,查找今天的是否利于出行神马的。黄历赫然写着,今天宜开业、求财、交易、置业、合伙、搬家、装修、求子、祈福、开光、祭祀、安葬、冶金、出行,简直诸事皆宜,喜神东北,财手机看小说哪家强? 手机阅读网神东北,水库的位置恰巧也在东北方向。

    果然今天是个好日子啊。

    马义心头暗喜,放下黄历,转身准备走人,身后传来貌似熟悉的声音:“老板,你好!”

    马义回头,身后站着一对年轻男女,女的背着一个黄色背包,男的拉着一个皮箱,穿着打扮,浑身风尘,脸上悲苦的表情与在昆月时大同小异。马义一眼就认出了他们是自己在昆月曾经帮助过的吴兴和汪红。

    可惜他俩没有认出马义,他们依然是先给他鞠躬,然后由吴兴开口,汪红则在一边扮可怜,一样的人,一样的版本:“老板,我们是来滨海打工的,刚到滨海钱包与手机就都被偷了,我们从昨天到现在,不仅粒米未尽,甚至连口水都没喝过,我是男人,还无所谓了,可怜我女朋友也跟着我受罪,真心疼死我了,老板,您看能不能给几块钱,我们买瓶水喝,解解渴。”

    我拷!

    即便是象马义这种脾气、性格都极好之人,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暴起,话说你讨钱就讨钱呗,反正现在以乞讨为职业的人也不止你们两个,对吧?但是你总不能死缠着同一个人乞讨,甚至不惜千里追踪从昆月追到滨海吧?

    好吧,假如你们看哥顺眼,偏要向哥乞讨,那么你们爱追就追,爱讨就讨呗,但你们最起码也要换一个形象吧?

    好吧,如果你们是因为懒,不想改换自己形象,但你们的台词总得改一改吧?

    你们就这么死乞白赖地,赤果果地再向哥乞讨,你是欺负哥善良呢?还是欺负哥没记性?还是现在的乞丐都已经很牛逼,牛逼到个个都是奉旨乞讨的苏察哈尔灿?我们每一个人,都必须往你钵里塞钱?

    若不是大庭广众,马义真想一脚踹死吴兴,然后一把无根火将他烧成一缕青烟。可怜吴兴和汪红一直没能认出眼前的马义,就是昆月那个爱心爆棚、住别墅的“好心”人,仍然兢兢业业地扮演着乞丐的角色,希望自己的表演能唤起马义的同情心。

    马义也不动声色,顺手抓起地摊上的一扎冥币,然后使了一个障眼法,在吴兴和汪红眼里,冥币瞬间成了一扎真币,“这钱你们拿去吧,省着花。”

    吴兴伸手接过钱,笑得大嘴裂到了耳根,因为激动,双手都在颤抖,他粗略看了一下,这扎钱最少有一万。一万块钱啊,对于土豪,可能当零花钱都不够,可是对于他们这些餐风宿露,以乞讨为生的苦b人,收入低微的屌丝,绝对是一笔巨款了,放在以前,他们要遭受多少白眼,要费多少表情,损耗多少口水,要吃多少苦,才能讨到一万块钱?

    可是今天,他们轻易讨到了!

    所以说,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?谁说当今人心冷漠?谁说有钱人不慈善?谁说屌丝不能创造奇迹?

    汪红也两眼放光,但是她比吴兴冷静,她看到吴兴手捧着钱发呆,于是悄悄拧他一下,吴兴如梦初醒,他似乎害怕马义反悔,急忙将钱塞进汪红的背包里,然后不停地向马义作揖:“谢谢老板,谢谢大哥,你是好人,是我们的恩人,好人一生平安。”

    “好了,谢谢就免了。大家出门在外,都不容易,我能帮一点是一点,希望你们自己也好自好之。毕竟别人的帮助是有限的,最终还是需要自己解决生活中的困难。”马义挥挥手,示意他们可以走人啦。吴兴和汪红早就想走了,眼看恩人也是这个意思,当即不愿再多停留一秒钟,急匆匆走了。马义看着他们匆忙而去的背影,眼前却出现路云和米莉莉那副似笑非笑,揶揄满满的脸。

    “唉,这事就让它这样过去吧,千万不能让她俩知道,不然她们非得笑死。”马义自言自语。吴兴与汪红的突然出现,让他意兴阑珊,他们似乎再一次告诉他,这个世界丑陋,人心不古,助人为乐简直成了一个笑话。

    他自顾着自怨自艾,完全忘了自己刚查过黄历,今天明明是宜出行,不料半途遇上这种闹心的事。

    这老黄历,还能不能相信?

    “天银大陆上的人,应该不会这样。”马义不忘安慰自己。这个世界太大,太复杂,世风堕落,他明白自己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切,他唯一能做的,就是离开这个星球,寻找另外一个世外桃源,安放自己的灵魂。

    可惜《无妄真经》只是一本异能秘籍,对于天银大陆的前世今生却没有任何的记录与描述,他对天银大陆的了解,仅限于绿儿在他梦中的简单描述,甚至他都无从考证绿儿的描述是否属实。

    当然这并不影响他对天银大陆的向往。人往往都是这样,对未知的领域总是充满好奇与向往,又因为好奇和向往,总是将它们完全美化,哪怕那里是一片荒漠,人们都能创造出美伦美奂,甚至浪漫得不行的美好来。

    反正天银大陆在马义的心里,就是一个十全十美的星球,值得他为其付出一切努力。

    实际上,他也一直在努力着,他一直在做准备,他愿意放弃地球上的一切,去追求自己崭新生活,在陌生的大陆开始自己全新的人生。当然这一切他还处于梦想阶段,至少现在,他的双脚还踏在地球上,所以他每天还必须做地球人应该做的事。

    马义驱车到了水库,为了不引起人们注意,他远远将车停在路边,然后步行到水库边上。老黄历总算准了一件事,水库边及涵洞里,没有他不想见到的人,也没有发生任何看了让人长针眼的事。他观察四周环境,心里担心会有人突然闯进来,所以最后还是决定到涵洞里炼刀。

    马义折了一根树枝,将洞口的蜘蛛网扫干净,然后躬身进入涵洞,环顾四周,涵洞仍然一样昏暗,一阵阵潮腐的异味扑鼻而来,马义不由有些感慨,当初他被迫在此地落脚,劫后余生的心有余悸、不知道明天在哪里的困惑、身无分文,随时可能客死他乡的窘迫,就象涵洞里的蚊子,困挠着他。

    今天,他故地重游,没有昔日的惜惶,只有征服命运后的自信和快乐,只有明确的人生目要标,只有一个成功人士的满足与傲骄。

    “唉……”马义用一声叹息结束自己的感慨,拿出天庚石,小心翼翼将它悬放空中,然后运真元之气,打出手印,“疾!”无根之火,瞬间团团裹住天庚石。天庚石的灵性被无根火激活,它似乎已经明白自己即将能够出世,于是在无根火这中,它快乐的扭着身子,同时发出“嘻嘻”的响声,似是在欢笑。

    真元源源不断,无根之火燧炼着天庚石,火势始终不变,天庚石随着火势,笑声越来越响,并渐渐熔化,精华相凝,杂秽则被无根火卷起的风吹开,天庚石宛如经历传说中的伐骨洗髓,自此精秽分离。眼看天庚石提炼成功,马义开始用意念幻化出匕首的模形,再用意念将天庚石的精髓之浆引入模型里。

    匕首成形后,马义又用意念锤将其精心地千锤百炼。

    大约又过了两个时辰,一把匕首终于稳稳落入马义手里,他抚模着余温尚存的匕首,简直爱不释手,它非常精致,通体呈橙黄色,长七寸,匕首两边开刃,匕身很薄,中间微窿,最厚处不超过2mm,但是它超薄的身材,丝毫不影响它的坚韧,其线条优美圆润,手柄有鱼纹状条纹。马义握着匕首,随手往地上轻轻一划,一块修涵洞时遗留的大青石,立即被劈成两半,刀口整齐平滑。

    “果然是好刀啊!”尽管是在意料之中,马义还是忍不住赞叹。他给自己的匕首取了一个通俗易记的名字:橙刀